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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国签证入境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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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国签证入境须知
  • 一、 蒙古国不为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。

    二、 根据中蒙两国互免签证协议,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、公务护照、公务普通护照来蒙停留期在30天以内者,免办蒙古签证。

    三、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普通护照来蒙工作或学习且在蒙停留期超过30天者,须事先办妥蒙古签证。

    四、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来蒙者需事先办妥签证。

    需要办理签证的中国公民可在蒙古国驻华使馆(北京)、驻呼和浩特总领馆、驻二连浩特领馆,驻呼伦贝尔领馆申请。

    签证种类主要包括旅游(J)、商务(B)、工作(HG)、投资(T)、学生(S)、因私(H)等等,停留期一般为30、90天,出入境次数分为一次、两次、半年多次、一年多次,收费分别为405元、605元、925元、1800元。入境蒙古后,若签证到期继续停留,须到外国公民和国籍事务管理局(以下简称移民局)交费申请延期。签证延期办理途经:申请人须于签证到期3个工作日之前,由原邀请单位或个人书面向蒙移民局提出签证延期申请,移民局视情办理签证延期。延期次数每6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,每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天。签证到期未办理延期的,蒙古移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。处罚包括罚款(每人30万图)、限期离境、驱逐出境并限制再次来蒙。

    相关法律法规摘要见《蒙古国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》http://www.legalinfo.mn/law/details/211?lawid=211

    特别提醒:来蒙务工应持有蒙古工作签证, 签证纸上标明的类型为 “HG”而非 “旅游”(J) 或 “商务”(B) 类签证,且抵蒙后须要求用工单位及时到蒙古劳动协调局缴纳外国工人“岗位费”并到移民局办理居留许可;具体事宜可咨询蒙古驻华使领馆领事部或蒙古国移民局。

    (一) 蒙古国驻华大使馆(北京)

    地址:中国北京市建国外秀水北大街2号

    电话:86-010-65321203、65326512

    领事部:86-010-65326216

    传真:86-010-65325045

    邮件:beijing@mfat.gov.mn

    (二) 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

    地址: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小区5号楼

    电话:86-0471-4902531、4902262

    传真:86-0471-4902531、4303250

    邮件: huhhot@mfa.gov.mn

    (三) 蒙古国驻二连浩特领事馆

    地址: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友谊路1206号

    电话:86-0479-7539200、7539201、7539202

    传真:86-0479-7539200

    邮件:ereen@mfat.gov.com

    (四) 蒙古国驻呼伦贝尔领事馆

    地址:百花西路马路,海拉尔区,呼伦贝尔城市。

    电话:86-470-8112897

    传真:86-470-8112895

    邮件: hailaar@mfa.gov.mn

    网址:http://www.hailar.consul.mn

    (五) 蒙古国移民局(Mongolian Immigration Agency office)

    地址:Mongolian Immigration Agency office,Buyant-Ukhaa,10 th khoroo Khan-Uul District, Ulaanbaatar,Mongolia。

    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 9:00-17:00。

    咨询热线:1900-1882。

    电话:(976)7013-1001,70133449。

    签证处:(976)7013-3454,

    遣返处:(976)93141018,7013-3451。

    传真:(976)7013-3448。

    邮箱:info@immigration.gov.mn。

    网址: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mn/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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